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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7月6日 星期三

政府替補方案問題多多

政府替補方案的問題是多個層次的問題。
方案理由問題
政府要防止變相公投,而堵截補選,等於因噎廢食。雖然不是全面剝奪公民的選舉權,但已經削減部份選舉權。
政府以為變相公投投票率低(17.9%),就可以演繹為市民支持某一個替補方案,完全缺乏理性。任何人其實都不能演繹不投票選民的意願。
政府說修改選舉方法,就是為了減少浪費公帑。選舉方法不是追求公平公正嗎?如果只要減少浪費公帑,其實政府可以考慮全面委任。
方案內容問題
名單比例代表制度,選民不能選擇個別參選人士,只能選擇名單所代表的理念。得到議席的比例應該與得票率比例相約。因此,替補制度不應該改變任期初的投票結果所產生的議席比例,所以出缺時必須要由同一個名單內替補,絕不能跨名單替補。外國的弱小政黨都根據政治理念來組織聯盟,來制定參選名單。因此,同名單替補才能反映當初民意。
當同名單內,無人可以替補,則可考慮懸空議席或者補選。補選方式其實可以很自由,只要是公平公正就可以。香港自然可以沿用單議席單票制。
如果為了減少開支,或避免補選,而採用跨名單替補,便是智障之選。
推行方案問題
凡牽連甚廣的議題,都應該要公眾諮詢,正如6月23日已經就立法會選舉地方選區分界臨時建議開始公眾諮詢。簡單如此也公眾諮詢,為何替補方案可以不公眾諮詢?
當大律師公會和香港律師會指出方案有問題,為何只是死口不認,拒絕公眾諮詢?
當政府指大律師公會所舉的例子荒謬,其實也代表政府替補方案容許荒謬情況發生,也反映替補方案本身的荒謬。
林瑞麟的胡亂修改,越改越糊塗,仍然無刪除跨名單替補部分,無助解決問題。列舉理由,其實都不是恰當的理由,非常牽強。任何跳躍式,不連貫的陳述讓人無法理解政府的所謂理由。堵截濫用補選應該有很多方法,但以霸王硬上弓來推行包含跨名單替補的方案絕對智障之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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