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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1月8日 星期二

沉思香港電視牌照


電視牌照有年期,並對營運商有服務要求。

問題:

  1. 牌照條例有冇對發牌數量有限制?
  2. 能否在牌照年期中發新牌?
  3. 政府有冇驅使持牌人對牌照數量有合理期望?


如果不能中期發牌,則政府應該告知公眾。
如果能夠,則政府應問申請者是否願意跟從現行服務要求。
    如答是,該開始審批,並告知公眾。
    如答否,則留待現有牌照期末才開始審批,並告知公眾。
現在政府拖拖拉拉,又說審批需時。電視牌照關乎公眾利益,而市民有知情權,加上公平原則,政府應該公開解釋審批的程序和進度,以示公允。可能政府無發牌太久,顯得十分生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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