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一個多元社會我們需要多個標準麼?為什麼當需要定立一個標準的時候,某些人總是討厭只有一個標準?什麼才是標準?如果有很多個標準,便會被投訴雙重標準。哪個時候用標準A?哪個時候用標準B?
當我們作任何行動之前,總要有一個標準或者準則,當中包含各種價值上的判斷,然後我們的行動才會保持一致。無論是警方,是淫審處,是學會,是市民,是人類,道理都是一樣。當然我們持有的這個準則應該籍著不斷反思而更新。然而這個準則不能從單一角度來出發。
為什麼讚嘆自然美就是等於奴性?人類是追求美感,難道有錯嗎?為什麼總是從貶意角度來看?在自由的世界,每一個人有權選擇從自己角度看事物,但偏偏以憤世角度或者以粉飾角度出發都是不公平的。
這個世界不是黑白二元的,我們的標準也不應該是黑白二元的。因此我們的行動也不只是黑白二元的。我們仍然有很多不同程度的選擇,也有不同激烈級別的行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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