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11月26日 星期一

成效為本的教育方法

成效為本的教育方法(Outcome based Approach to Education)是一種新興的教育模式。在美國,英國,澳洲等地方都開始推行成果為本的教育方法。(美國稱呼成效為本的教育方法為Graduation Attributes)跟傳統手法有所不同,它的主要理念則重於教育成果多於教授什麼東西。在定立課程目標,課程活動設計,評估手法等等每一個環節中都以教育成果為重心。

什麼是教育成果?總的來說,當然是學生的表現,並分為三個不同的層次。它包括了學生是否接收到知識,是否能夠應用知識,是否全然了解知識對社會的影響從而作出適當的判斷。這三個通用的句子就成了課程目標的最基本架構或者調子。

定好了課程目標,接著就是設計課程活動。在課程活動中,該收集那些數據,如何收集數據?收集方式是否可行,是否客觀?這些都是設計活動時需要考慮的。

課程目標容易寫,問題是如何評估學生表現。純知識層面方面,可以利用課堂,小組討論,習作及資料蒐集方式來教授學生。老師可以從他們的功課,討論內容,資料組織作評估。應用知識方面,可以利用個案研究,小組項目及實習來讓學生練習如何應用知識。他們的研究報告及實習僱主的評語也可以幫助老師評估。最後,可以以論文,辯論及面試等方式來評估學生的分析及態度。

更進一步的問題是我們怎樣評估我們的評估方法呢?怎知道評估方法的有效程度呢?好像小組討論,討論的主題怎樣決定,討論安排如何,老師如何引導討論,從那幾方面來評定學生在討論的表現。這些準則是否客觀?評估方法是否對人手及資源有額外的要求?

為什麼我們要花這麼多精力在評估上?因為成效為本的教育方法不僅僅評估學生本身,更要評估教育機構。正如軟件開發的成熟標準,不只監控產品更要監控開發過程,從而提升質量及效率。也正如公司治理,目標不僅僅是提升公司業績及效率,也要提高管理質素及效率。因此,教育機構也要開始面對相同景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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