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2月10日 星期三

李卓人呀李卓人


最近看到中國銀行游說職員簽名支持政府政改方案的新聞。在會上,高層多次向員工強調簽名純屬自願,並保證不秋後算帳、不影響花紅、不影響升遷,但警告員工不得在網上「亂講」,公司「一定查得出」。李卓人質疑,中銀高層警告員工不能外泄事件的做法,「若你覺得自己做得對,怕什麼讓人知道?」他認為,中銀利用勞資關係向員工施壓,製造白色恐怖,壓制言論自由,「作為員工,為了工作,很難不簽名,可見這些簽名有多不可信」。

第一,「亂講」不等於不講,不等於不能公開。不明白李卓人為何質疑「不能外泄」。

第二,高層多次強調簽名純屬自願。不明白李卓人為何質疑「製造白色恐怖,壓制言論自由」。

最多只是高層製造了游說的壓力。

其實,他的不明所以言論早有先例。2009年12月26日,支聯會示威者突破中聯辦的鐵閘防線,闖進院內大樓門外示威,被中聯辦指為違法。支聯會副主席李卓人表示,昨日行動只是想插上示威牌和平表達意見,不會做什麼違法事件。

中聯辦應該是機構的「私人地方」,與市民的「私人地方」-居所一樣受到法律保護。就算警察要進入「私人地方」搜查,都需要搜查令,否則當作「擅闖民居」。他們闖進院內大樓這個行動本身就是違法事件。

除非認為阻止他人「擅闖民居」是不合理,並且籍此搞公民抗命,否則別再魯莽。

李卓人呀。身為立法會議員,請你自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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