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5月10日 星期二

被遺忘的人口政策

香港政府不是商業機構,現在卻把人口數量、結構、比例都交由「市場」處理,絕不恰當,必須提出一套由政府掌控的政策措施,吸納人口。現在內地人士以單程簽證來港,完全由內地決定,政府無置喙之地,只有照收,但是內地孕婦來港,政府卻是可以控制的,政府不能罔顧責任。

問題就是什麼樣的人口政策才是香港所需要的?

第一,香港是自由城市,流動人口多,很多外國人都在港居住。能住滿七年,應該對港有一定歸屬感。現在以此為得到香港永久居民身份,當然沒有問題。問題就是居住滿七年不能成為單一條件。內地人在港旅遊經商,數目龐大,加上每個月持有單程證的人,累積不少人口壓力。從這個角度看,香港要為外來移民設立配額制度。

第二,人口政策現在有個大缺口,就是內地孕婦來港產子。參考中華民國國籍法。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,屬中華民國國籍:
一、出生時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。
二、出生於父或母死亡後,其父或母死亡時為中華民國國民。
三、出生於中華民國領域內,父母均無可考,或均無國籍者。
四、歸化者。

因此,當父母並非香港永久居民,卻在港產子,而香港政府接受那些嬰兒得到香港永久居民身份,是難以理解。一定要修正法例,才能保障香港利益。

第三,非為家庭團聚的移民,不應該加重社會負擔。正如中華民國,要求申請歸化者有相當之財產或專業技能,足以自立,或生活保障無虞。美國亦如是。香港政府應該參考這些類似標準。


第四,要學習新加坡,鼓勵外國留學生在香港畢業後,留在香港發展。協助他們在香港申請工作簽證,否則香港就等於白白為其他地方培訓人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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